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黔教办毕〔2013〕72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编制发布工作。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是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反映。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是高等学校建立健全就业状况反馈机制、引导高校优化招生和专业结构、改进人才培养模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高校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编制发布工作,把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展示高校育人成果的重要契机,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编制,按职责分工和时间进度抓好落实,有条件的高校可委托第三方评价,通过多种有效方式,进一步促进高校人才培养、社会需求和就业的良性互动。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要客观反映本校毕业生就业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相关分析、发展趋势以及对教育教学的反馈等。基本情况应包括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等;主要特点应包括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指导服务等;相关分析主要是对毕业生就业状况的数据分析、结论总结等;发展趋势主要是对毕业生就业的趋势性研判;对教育教学的反馈主要是就业状况对招生、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影响。各高校可根据实际增添、补充相关内容,使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更加完善、更有说服力。
三、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基础作用。各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状况反馈机制,切实把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相关信息,作为招生计划安排、学科专业调整、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的重要参考,健全专业预警、退出和动态调整机制,使高校学科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相匹配,不断加大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力度,增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和职业转换能力。
四、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发布要求。各高校于2014年12月20日前完成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并报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2014年12月31日前要在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各高校校园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