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学院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实施办法(试行)
贵师院发〔2014〕20号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通过对毕业生就业情况的跟踪调查,全面系统地掌握我校毕业生就业的领域、行业、就业面向与学校培养目标的符合度、就业岗位适应性等情况,了解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对我校人才培养、专业设置、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就业工作、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供依据,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
二、主要内容和具体措施
(一)主要内容
1.调查我校毕业生的就业状况,了解毕业生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遇到的问题,以及对学校在专业设置、课程设置、教育教学内容、教学资源、教学方式、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调查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工作适应性、发展潜力等方面的总体评价。
3.调查了解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对我校近年来教育培养以及毕业生就业工作服务的评价和满意度。
4.调查了解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的需求趋势和素质要求。
(二)具体措施
1.问卷调查。问卷调查分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两种问卷,通过信函、网络、传真、电话等途径对用人单位和毕业生进行调查。
2.开展访谈。通过实地调查,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进行座谈。详细调查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的综合评价,征询毕业生、用人单位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于每年6—7月学生毕业离校之际向毕业生发放调查问卷,8月至次年4月对调查问卷进行回收、整理,并进行深入分析,填写数据分析表,撰写出调查报告。数据分析和调查报告于次年5月10日前提交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工作办公室。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工作办公室根据各学院提供的数据和调查报告,于次年7月份以前撰写全校调查总报告。
2.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是一个持续性的动态的过程,为使调查结果能如实、准确反映毕业生就业情况,各学院对数据进行分析整理和撰写调查报告时,学生调查问卷的回收率必须达到当年各专业毕业生总数的30%以上,用人单位调查问卷的回收率必须达到当年各专业毕业生用人单位总数的10%以上。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学校成立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处,由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招生就业指导处全体工作人员担任。具体负责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文件起草、问卷设计、沟通协调、咨询与服务等工作。
(二)各学院在基层党委领导下,根据学校整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自主建立和完善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工作机构和管理办法,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毕业生跟踪调查问卷的发放、邮寄、回收、整理,数据统计和分析,撰写学院调查报告。
2.负责对回收调查问卷的反馈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和整理,对毕业生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涉及学校层面的,要及时反馈到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工作办公室,涉及到学院层面的,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形成书面材料存档。
3.要重点加强对优秀毕业生事迹和自主创业学生事迹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4.将毕业生跟踪调查、用人单位跟踪调查原始材料、调查报告、整改意见等交至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工作办公室统一存档。
四、附则
(一)本实施办法由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贵州师范学院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表(毕业生填写)
2.贵州师范学院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表(用人单位填写)
贵州师范学院
2014年4月9日